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关于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项目出资黑龙江省出资**.***元,国铁集团出资**.***元,资金已落实。比例为铁路占**.4%,地方占**.6%, 招标人为*********************************。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监测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双鸭山市。
建设规模: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正线线路全长***.**公里。东佳木斯至福利屯段**.**公里增建*线,改造部分小半径曲线;福利屯至向阳川段***.6公里、向阳川至同江北段**.6公里既有线改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自东佳木斯至福利屯段(**+***至***+***)、福利屯至向阳川段(**+***至****+***)、向阳川至同江北段(**+***至***+***)监测平改立桥梁**处、路基下穿高铁5处监测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个月,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7年5月**日。
2.3 其他说明:/。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拟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应具有工程测量乙级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应具备铁路监测经验,近*年(2***年8月至2***年8月)具有独立承担过铁路监测的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年龄不超过**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测量、测绘工作5年及以上,主持过不少于1项铁路监测工作。
(4)财务要求:投标人在***1年至***3年(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至****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 室(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 *** 号)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账户:汇款请汇至*********************************账户,账号:*****************,开户行:*************。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5.3 潜在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
6.1递交的时间为****年9月**日8:**时至****年9月**日8:**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8时**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门进入,按路牌指示递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厦4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号
邮编:******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机构联系人:缴鹏 电话:****-********
开户行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年8月26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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